发布时间:2021-12-08 09:58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市医疗保障定点服务机构履约能力评估经办规程(试行)》,2021年11月1日至9日,我局组织专家评估团队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机构开展了履约能力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通过2021年第四季度履约能力评估的医疗照护服务机构共7家,分别为:
1、长春宽城区依家人老年护理院
2、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老年公寓
3、长春市绿园区福禄泉老年公寓
4、长春市双阳区汇德养老院
5、榆树市暖洋洋养老中心
6、吉林馨天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7、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佰善缘养老服务公司
现对以上通过评估的服务机构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4日。如对通过评估的服务机构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31-81110036。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