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9 10:27
主项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
子项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
业务办理项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 ||
办理要件 |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长春市居住证(长春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 | ||
政策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2.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07〕24 号)文件。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受理条件 |
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齐全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时限 |
1 个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
备注 |
已下放至各街道“一门市”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