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2 13:35
咨询日期:2021-3-11
咨询内容:反映人参保的是长春市医保,无法在敦化市使用,因为病情不能拖,没有做转院手续,就直接在敦化医院做的手术,都是自费的,想问一下怎么才能走医保报销。
回复内容:您好,长春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突发急、危、重病需要紧急治疗时,参保人员可持有效医保卡就近选择医保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由医疗机构根据病情进行急诊的认定,并办理备案。异地急诊备案申请通过后,按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直接结算。急诊待遇备案未通过的,按20%报销比例直接结算。
如无法直接结算,请携以下手续到医保局窗口进行核报,核报手续如下:
(1)社会保障卡;(2)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3)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名下的吉林银行卡或折;(4)住院票据;(5)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盖医院公章);(6)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7)开具医院提供的无法直接结算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临时医嘱单、长期医嘱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书。
办理地点:市医保局窗口(繁荣东路166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回复时间: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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